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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69-85653868危險貨物裝配表
說明:
1、表內(nèi)無符號表示可配裝,“×”符號表示不得配裝,“△”表示可以配裝,但堆放時必須隔離2m以上。
2、不同的炸藥及爆炸性藥品相互間不得配裝。 3、其他爆炸品中的點火繩,點火線等點火器材與本項的其他爆炸物品,隔離2m以上。
4、其中液氯和液氨不得配裝。
5、易自燃物品中的黃磷,不得與其他易自燃、易燃物品配裝,必須配裝時要隔離。
6、生石灰、漂白粉與起爆器材、炸藥及爆炸性物品、其他爆炸品、易燃液體隔離配載。
7、有惡臭及有毒易燃液體及易燃固體,不得與活動物、飲食物、飼料、藥品、藥材等配裝。
8、含水的易燃物品和用水、泡沫、二氧化碳作主要滅火方法的物品,不得與遇潮濕時易放出易燃氣體的物品配載。
9、放射性貨物與其他危險貨物不可在同一車廂內(nèi)配裝,與普通貨物應(yīng)按下列條件隔離。